警用装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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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移动警务通终端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装备招标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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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移动警务通终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C-20246333G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移动警务通终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移动警务通终端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795&topicId=4081)。

  4.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1-11-01/12975.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4.4本项目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55444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55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涛 陈燕 仇欣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01283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139683115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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