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装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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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抗洪抢险类、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之轻型装备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消防装备招标 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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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采购清单 (1).pdf

  抗洪抢险类、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之轻型装备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DL-CG[2024]-299-149

  项目名称:抗洪抢险类、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之轻型装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911,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8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抗洪抢险类、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之轻型装备等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任意一种即可);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份(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投标文件)。装订:纸质投标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签字、盖章的完整版本。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08号

  联系方式:029-61166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

  联系方式:18691821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军

  电话:18691821087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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