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消防车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FA-XBGD-23110078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西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650100000000
标段数量:2
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采购大跨距举高喷射消防车2台及泡沫消防车4台,资金来源为投资,所采消防车为甘肃输油气分公司及新疆输油气分公司各1台大跨距举高喷射消防车和2台泡沫消防车。
消防车采购(二次)标包二
标段编号:PAC-XBGD-2311008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01-12 0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1-18 0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2-01 08:00:00
开标时间:2024-02-01 08:00:00
递交方法: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
采购大跨距举高喷射消防车2台及泡沫消防车4台,资金来源为投资,所采消防车为甘肃输油气分公司及新疆输油气分公司各1台大跨距举高喷射消防车和2台泡沫消防车。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两个标包均适用) 3.1.1 供货商应具有有资质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所投标规格型号的举高喷射消防车产品、泡沫消防车产品工信部相关公告。 3.1.3 取得举高喷射消防车消防产品、泡沫消防车消防车辆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4具备符合关于国内机动车辆上牌及免税的有关规定,并取得国家环保目录公告。 3.1.5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如所投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时,允许代理商投标,但一个制造商对仅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所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及要求: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 3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3.3.2供货商应具有设计、制造、供货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能力与经验。 3.3.3供货商应提供近3年至少一份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4 信誉要求: 3.4.1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截图; 3.4.2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截图; 3.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以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截图。 3.4.4 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相关诉讼及仲裁案件。(须提供承诺函)。 3.4.5被列为国家管网及其所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限制投标产品交易资格、考评不合格或所投产品被通报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等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评标现场提供的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3.5 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5.3对于泡沫消防车、大跨距举高喷射消防车技术规格书中“专用技术条件”中“主要技术参数”表,此技术参数为供应商必须满足的要求,否则技术方案将不被接受。对于“主要配置情况”,需满足已列出的基本要求,其他配置可根据各供应商情况进行响应。 3.5.4投标人对技术条件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 3.5.5 投标人对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技术指标,应写出具体技术参数并做出详细说明,不得仅以“满足什么的标准”或“满足”为答复。如有异于本技术条件要求的,应编制技术偏离表,并论述理由。 3.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1-18 08:00
消防车采购(二次)标包一
标段编号:PAC-XBGD-2311039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01-12 0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1-18 0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2-01 08:00:00
开标时间:2024-02-01 08:00:00
递交方法: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
采购大跨距举高喷射消防车2台及泡沫消防车4台,资金来源为投资,所采消防车为甘肃输油气分公司及新疆输油气分公司各1台大跨距举高喷射消防车和2台泡沫消防车。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两个标包均适用) 3.1.1 供货商应具有有资质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所投标规格型号的举高喷射消防车产品、泡沫消防车产品工信部相关公告。 3.1.3 取得举高喷射消防车消防产品、泡沫消防车消防车辆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4具备符合关于国内机动车辆上牌及免税的有关规定,并取得国家环保目录公告。 3.1.5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如所投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时,允许代理商投标,但一个制造商对仅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所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及要求: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 3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3.3.2供货商应具有设计、制造、供货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能力与经验。 3.3.3供货商应提供近3年至少一份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4 信誉要求: 3.4.1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截图; 3.4.2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截图; 3.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以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截图。 3.4.4 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相关诉讼及仲裁案件。(须提供承诺函)。 3.4.5被列为国家管网及其所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限制投标产品交易资格、考评不合格或所投产品被通报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等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评标现场提供的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3.5 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5.3对于泡沫消防车、大跨距举高喷射消防车技术规格书中“专用技术条件”中“主要技术参数”表,此技术参数为供应商必须满足的要求,否则技术方案将不被接受。对于“主要配置情况”,需满足已列出的基本要求,其他配置可根据各供应商情况进行响应。 3.5.4投标人对技术条件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 3.5.5 投标人对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技术指标,应写出具体技术参数并做出详细说明,不得仅以“满足什么的标准”或“满足”为答复。如有异于本技术条件要求的,应编制技术偏离表,并论述理由。 3.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1-18 08:00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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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国家管网集团西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西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好泰
联系电话:15529032773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jinht@pipechina.com.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李建祥
联系电话:18552920768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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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2690157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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