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相关采购当事人: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性,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委托,现将采购人提供的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技术需求原文转发(详细内容见附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项目需求书中存在的问题。我公司将提出的意见及时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需求。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01月22日8:30至2024年01月26日16:00。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提出,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加盖公章的书面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我公司(也可将加盖公章的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645265797@qq.com)。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城路以内)自由大路66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忪,0431-848951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玉鑫、刘春露,13321587207、133215871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1502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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